按照河北省交警总队《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秦皇岛市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为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力争到今年年底,城市道路、普通公路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城市道路、普通公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力争分别达到70%、50%,其中城市道路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为了开展好“一盔一带”行动,秦皇岛市交警将通过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每月曝光一批开车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利用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而加重事故后果的典型案例,拍摄制作短视频、宣传片,策划媒体调查、访谈、事故受害者回访等深度报道。
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在秦皇岛市城乡张贴创意海报、展板,利用现有宣传媒介,在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执勤执法站“窗口”,汽车销售4S店、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摆放宣传展板,张贴挂图,播放宣传视频,准备宣传折页,协调商家落实买车随赠交通宣传品。
下一步,交警将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和城市街道办、社区作用,加强对 “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推动停车场工作人员、小区、企事业单位、写字楼门卫把好“出门关”,在上道路行驶前开展宣传提示,协调车载导航软件运营商播放提示语,将宣传提示伴随驾驶人出行,并加大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通过户外屏幕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在农村刷写宣传墙体广告,组织儿童致父母一封信等活动,大力倡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
秦皇岛市交警呼吁社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推广“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发动保险企业开发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与爱心企业等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
秦皇岛市各个交警大队已经着手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快递、外卖行业、企业,建立推广“一盔”责任制,严格约束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行为,提高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头盔佩戴率。定期梳理本辖区快递、外卖行业配送车辆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信息,通报快递、外卖企业,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进行叠加处罚。在机动车检验过程中,车管所已经督导相关人员对上线年检车辆的安全带状况检查,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租赁汽车等车辆,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