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体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认真阅读《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今年高考志愿指导工作的通知》,掌握政策,熟悉操作办法。根据自己优势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避免误填。
2.艺体考生在填报志属时,还应仔细查阅学校的《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单科要求、身体条件、性别、文理科等方面的要求,特别要了解各校的录取规则,根据自己专业、文化成绩等实际情况。选报好艺体志愿。考生若拟报考的艺术类学校(专业)在本《招生计划合订本》的“专业介绍”中不能查找到时,请及时咨询当地县(市、区招办,待答复后再行填报。
3.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学校的“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均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
4.对标明“中外合作办学”、“学费待定”的专业,考生应通过《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报考须知》等资料并详细咨询有关招生学校,详细了解学费及相关收费标准,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因部分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凡高校艺体类专业一个大类中包含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普通艺体类专业的,一律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编制学校代码(四位省编代码)进行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以《招生考试报计划合订本》及《计划更正及调整通知》公布的为准。
5.学校对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有相关投档要求的,在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已在《招生考试报计划合订本》及《计划更正及调整通知》中公布,请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认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高校依据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提出的文化要求,是指考生本人报考科类所对应的普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某高校提出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普通类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的要求,则对文科考生的要求为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本二批文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对理科考生的要求为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本二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