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姓名:赵律师
联系电话:86839563
所在地区:贵州/贵阳市
主营产品:合同纠纷、经济案件、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监外执...
提交后,商家将派专人为您服务
万xx受贿案件无罪辩护
【案情介绍】
被告人万某(女,某A企业高管)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B市公安局移送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B市公安局指控万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基本事实是:万某作为A企业高管接受了合作对方郑某的价值15000元的钻戒一枚。
【办案经过】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王律师接受了万某近亲属的委托,依法担任万某的辩护人。王律师经过调查分析,认为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关于万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该罪名不能成立。虽然合作对方郑某给本案被告人万某送过价值15000元的钻戒一枚这一事实没有争议,但是王律师对于“给钻戒”的性质有着不同看法。王律师认为,“给钻戒”不属于行贿,而属于馈赠。对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办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要注意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来看,一、郑某和万某具有男女朋友关系的特定身份,郑某向万某馈赠一些财物属于情理之中;二、郑某给予万某的钻戒钻戒虽然价值15000元,但从郑某给自己买一件衣服和买一个皮包就能达1多万的消费能力来看,郑某送给万某价值15000元的钻戒作为生日礼物属于正常。三、郑某送给万某钻戒的时间是万某过生日期间,目的作为万某的生日礼物,对万某并无职务上的请托。四、万某虽然是A企业部门负责人,但郑某办理的合作项目并不归万某管且万某也未通过职务上便利为其向相关部门说情。王律师不但向检察院提交了关于万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能成立的书面辩护意见,还当面向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辩护意见。检察院在向法院就此案正式提起公诉的时候,采纳了王律师的辩护意见,决定依法不予起诉。
创立时间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经营模式
主营:网站建设服务 政府网站建设、校园网站建设、企业展示网站、电子政务网站、电商网站开发、微信平台开发、响应式网站 软件定制开发: 2、软件定制服务: OA系统定制、CRM系统定制、 ERP系统定制、进销存系统定制、信息管理系统定制、其它软件订制。 3、APP应用开发: 电商类APP、餐饮类APP 、派单类APP、教育类APP 4、游戏定制开发 5、微信公众号技术支持服务
免责申明: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刑事辩护_法律服务】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由中商114的会员提供,由中商114会员自行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本平台(本网站)仅提供展示服务,请谨慎交易,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醒:建议您通过拨打厂家联系方式确认最终价格,并索要刑事辩护_法律服务样品确认产品质量。如刑事辩护_法律服务报价过低,可能为虚假信息,请确认刑事辩护_法律服务报价真实性,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