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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很久了,现在女儿已经10岁了,前夫有钱,但他重男轻女,每年只肯付1000元的抚养费,跟他说了很多次,我前段时间身体不好,需要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养孩子我觉得压力很大,我该怎么争取抚养费?抚养费能要多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可以通过起诉父母一方要求增加抚育费,若父或母有给付能力,法院则会支持其请求。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因此,若符合上述情形,其可以通过女儿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相应增加抚养费。
若男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男方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