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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主营产品:工商税务代办服务;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商标代理;人力资源服务
提交后,商家将派专人为您服务
七、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禁止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 二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综合楼以及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第 二款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一)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综合楼;(三)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 一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综合楼、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存在违反以上条款的餐饮申请者不予审批。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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